孕妇董明霞,今年才27岁啊,就这般在毫无准备中离开了人世,怎不让人揪心和悲痛?!她的死看上去“罪责”在己在医院,即她不该是RH阴性O型稀有血持有者;抢救她的医院不该不存有这样的血浆,不该不掌握稀有血型志愿者的情况和紧急采集稀有血浆,但实际上“罪责”并不在于她,也不只在于抢救她的医院,而在于稀有血管用分离的“垄断性”体制。
从董明霞转进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抢救的情况来看,齐鲁医院因没有与其对应的RH阴性O型稀有血浆,又不掌握稀有血型志愿者的情况,且无权组织志愿者紧急采集,只能唯一走向省血液中心求援的渠道。省血液中心冷冻库提供的4个单位(800ml)RH阴性O型血浆,每个单位按照常规最快也要3个小时才能解冻,且不能满足需要,只能临时从稀有血型志愿者中采集7个单位(1400ml)的血液,这样的血液又需要3个小时的检验,待其筹足之时,抢救的最佳时间已经过去了,董明霞只能是一命呜呼的结局。
这里不仅要问,一个省会所在的大医院,为什么自己不备有RH阴性O型等稀有血浆?为什么不建立稀有血型志愿者队伍?在紧急情况下,为什么不及时组织稀有血志愿者紧急采集,而只能唯一向省血液中心求援?假如医院备有稀有血浆,或者临时快速采集到稀有血,患者董明霞怎会在漫长的等待中痛苦死去?
董明霞之死(当然,因等待求助稀有血而丧命的,早已不是第一次),再次向卫生管理部门敲响警钟:稀有血管用分离体制急需改革,不能再任其垄断经营下去,否则,将会有更多的董明霞惨死于垄断“虎口”。血液中心应把准备工作做在前头,不能临阵磨枪,临时采集,以致延缓医院抢救患者的时间。同时,要舍得放权,允许重点医院备有稀有血浆,在紧急情况下,允许医院自行采集稀有血液。省、市重点医院,应该增强救死扶伤责任感,不能安于现状,积极争取、努力,为可以储备和提取稀有血液赢得权利。储备和采集稀有血液做到两条腿走路,使管理和使用有机结合,不再分离,才可多挽救一些患者的生命,像孕妇董明霞这样的悲剧才不会再次发生。